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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2-204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1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1年1月1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北市衛企字第101309035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0點;自101年2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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