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0-03-2008
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實施規定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臺北市政府(106)府警保字第10632756001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5款「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有給職專任人員工作職掌及遴選考核作業規定」;並自106年5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