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4-3024
(廢) 臺北創新實驗室進駐使用須知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6)北市產業科字第106313333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6月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