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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3-05-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8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07年8月9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07)北市政人字第1076004065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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