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4-3063
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04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7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7301119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溯及自107年4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