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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地政類
土地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81號令修正公布第34-1、172條條文;刪除第8、34、175條條文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17條第2項、第73-1條第2項、第5項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自第 1 條至第 24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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