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5-3007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5 年 11 月 22 日
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095736948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新名稱: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