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5-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02601545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並自102年7月4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新名稱: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