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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警政類
入出國及移民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0101號令修正公布第16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047080號令發布定自105年12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70172574號公告第5條第3項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107年4月28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第94條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107年4月28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自第 1 條至第 9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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