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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工務類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5901號令修正公布第37條條文 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29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93年7月1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自第 1 條至第 3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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