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觀光傳播類
廣播電視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541號令修正公布第1~3、5、5-1、13、16、19、21、33、34、36、43、44、45、45-1、45-3、50條條文;增訂第34-1~34-3、44-2條條文;刪除第5-2、6、29-1、45-2、49條條文
自第 1 條至第 51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