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2-3008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地目變更申請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3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1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籍字第101307642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