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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6-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03 年 08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3年8月27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33297350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並刪除第7條條文
自第 1 條至第 13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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