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0-01-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96 年 09 月 09 日
中華民國96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6317906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條及編制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組織規程;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組織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