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消防類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2 年 12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2年12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4097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2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32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