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5-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9 年 02 月 08 日
中華民國99年2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社障字第09931912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