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7-3007
臺北市市場處轄管地下街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05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7)府產業市字第1076003008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1點;並自107年6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臺北地下街出租管理暫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市場處轄管地下街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