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3-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人字第100435803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4、6點條文;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志願服務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志願服務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