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1-03-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6 年 04 月 03 日
中華民國96年4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主一字第09630374200號函自96年3月29日起停止適用
自第 1 條至第 40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