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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5-302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4 年 01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4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服字第113303785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4點條文;並自114年1月17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經濟型遊民求職就業交通、膳食及租屋費用補助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經濟型遊民求職就業交通與膳食及租屋費用補助作業須知)
自第 1 條至第 4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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