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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2-0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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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0 年 07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0年7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0320843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30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里長福利互助辦法;新名稱:臺北市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 第 六 章 附則
  • 第 29 條
    本自治條例所定書表格式,由民政局定之。
  • 第 30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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