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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4-07-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86 年 01 月 07 日
中華民國86年1月7日臺北市政府(85)府法三字第85091417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
  • 第 五 章 附則
  • 第 39 條
    市場之設計注意事項由本府定之。
  • 第 40 條
    公有商場之管理,準用公有市場有關規定辦理。青年商店之管理及輔導, 準用超級市場有關規定辦理。
  • 第 41 條
    本規則所需書表格式由市場處定之。
  • 第 42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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