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總則
- 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以下簡稱本局) 為促進研究,培育衛生醫療人才 ,提升醫療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 二、本要點之獎勵分為進修及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成果及期刊論文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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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1-02-2026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研究發展獎勵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8 月 16 日
中華民國95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企字第09536128900號函修正發布第6、7、8點條文及附件一、第10點條文之附件四;並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