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31-01-4007
自治規則
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10433575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條暨編制表;並自103年2月23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組織規程;新名稱: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組織規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