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7 條附件
- 附表:促參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及考試方式.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3-02-2017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促參專業人員訓練及發證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8 年 08 月 28 日
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財金字第09832358500號函訂定全文15點,並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