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11012700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9008446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80000159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6月3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50000029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2000082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20000063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4月23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101000032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第三十五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九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後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管轄)
- 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0980000164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國防部制創字第0960000035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並刪除第三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2月27日國防部鐸錮字第000334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國防部鐸錮字第89001771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八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86年4月9日國防部鐸錮字第375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4年5月10日國防部鐸錮字第4126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76年1月14日國防部恕惻字第0109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73年2月29日國防部淦湜字第0819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5年5月27日國防部規成字第0120號令訂定發布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國防/兵役
中華民國55年5月27日
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11012700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