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後留照字第111000882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四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海南島陣前起義義士或其配偶急難(死亡)慰問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國後留照字第102000667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八點(原名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海南島陣前起義義士或其配偶急難(死亡)慰問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4年10月27日國防部勁勤字第0940017097號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四點、第七點(原名稱:海南島陣前起義或其配偶急難(死亡)慰問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4年1月19日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隨玫字第094000053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點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國防/保險撫卹
中華民國94年1月19日
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後留照字第111000882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四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海南島陣前起義義士或其配偶急難(死亡)慰問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