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09036141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4月10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60365068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原名稱:財政部酒品認證標誌評審基準-米酒及料理酒類)
- 中華民國103年2月24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30362355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90351428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五點(原名稱:財政部酒品認證標誌評審基準-米酒類及料理米酒)
- 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60350567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五點,並定自民國96年3月29日生效
- 中華民國93年9月13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30309406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十五點
- 中華民國92年9月16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2039021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九點
- 中華民國92年7月14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2035124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十五點;並自核定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