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7001507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五條;刪除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五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1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155687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六十五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58355號公告發布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2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104年1月2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70172574號公告發布第四十四條第2項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107年4月28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 中華民國92年12月29日行政院院臺秘字第092009427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七十三條,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六十四條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管轄;第六十五條第一項所列屬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管轄)(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51451號公告第六十四條所列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1月1日起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管轄)(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十二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 中華民國91年12月30日行政院院臺秘字第091006370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五條、第五十條;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行政院(91)院臺秘字第0910081013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5月6日行政院(87)臺法字第21470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六條;增訂二十五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二十五條之三、第二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五條之五、第二十五條之六、第二十五條之七、第二十五條之八、第五十四條之一;刪除第十二條、第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3年10月19日行政院臺(83)法字第3934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1年9月16日行政院臺法字第316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五十六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陸委會
中華民國81年9月16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7001507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五條;刪除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五十四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