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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1月1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四字第09430021300號函發布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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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4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84)北市社四字第18882號函修正 (原名稱:台北文康長春活動中心輔導聯誼組織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長春文康活動中心輔導文康團社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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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6-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民國 94 年 01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4年1月1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四字第09430021300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