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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巿教秘字第10438121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文交換中心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文交換中心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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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5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5)北市教六字第27418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13-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5 年 05 月 23 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巿教秘字第10438121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文交換中心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文交換中心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