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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171號令修正公布第3、1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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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331號令修正公布第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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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5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09700058181號令修正公布第2、4、6、10~12、16~18、2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11條第2項第2款所列屬「中央健康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管轄 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3條第1項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第11條第2項第2款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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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2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2003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21條;並自公布日後三個月施行
法規資訊中央歷史沿革
勞動類
民國 92 年 02 月 07 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171號令修正公布第3、11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