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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9)北市勞資字第1093072942號函修正第4、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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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4)北市勞資字第10430202500號函修正發布第1、3~5點條文;並自函頒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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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臺北市政府北市勞障字第101409678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督導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督導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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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93)北市勞三字第093303992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9-05-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2 月 23 日
民國 109 年 02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9)北市勞資字第1093072942號函修正第4、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