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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632910400號函發布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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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3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衛技字第09305972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4點;並溯自92年7月1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市立醫療院所試辦半開放醫療業務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市立醫療院所半開放醫療業務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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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6月28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衛技字第8922785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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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6年6月1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6)北市衛三字第8623581800號函訂定全文15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6 年 06 月 19 日
民國 96 年 04 月 19 日
中華民國96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632910400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