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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法綜字第11330047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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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法綜字第111300730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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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法綜字第107309935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6條;並自107年4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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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3年7月15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332198700號令修正發布第4、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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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1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132033100號令修正發布第3、4、10、1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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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100430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及第5條條文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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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73230130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及第5條條文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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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63180930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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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6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579039800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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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95)府法三字第09570767500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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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13923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4-4008
自治規則
民國 94 年 04 月 27 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法綜字第11330047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