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中華民國104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消督字第10433406301號令發布廢止;並溯自104年4月17日生效
-
1.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消督字第10330153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103年4月25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4-05-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4 月 10 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4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消督字第10433406301號令發布廢止;並溯自104年4月1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