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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主公預字第10530063900號函自105年1月13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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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3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主公預字第10330325600號函訂定全文41點;並自103年3月17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1-03-203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3 年 03 月 17 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05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主公預字第10530063900號函自105年1月13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