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北市工人字第113301762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2點;並自113年6月24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
5. 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12)北市工人字第1123006435號函修正全文2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4. 中華民國107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7)北市工人字第1076005593號函修正全文20點;並自107年8月1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4)北市工人字第10430186800號函修正發布第2、3、5點條文
-
2.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3)北市工人字第10330321200號函修正發布第1、3~5、8、15、16點條文
-
1. 中華民國95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5)北市工人字第09530055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3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14-201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2 月 14 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北市工人字第113301762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2點;並自113年6月24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