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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環四字第10437847800號令發布廢止;並溯及自104年10月2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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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環四字第10430164800號函訂定全文3點;並自104年1月20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2-02-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1 月 20 日
民國 104 年 11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環四字第10437847800號令發布廢止;並溯及自104年10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