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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企字第1133023186號函修正第4、11點條文;除第4點條文自114年1月1日實施外,自113年5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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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2)北市產業企字第1123020871號函修正第2、5、7~9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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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北市產業企字第10530390200號函修正發布第8點條文;並自105年5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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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企字第10430234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溯自104年6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11-2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2 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企字第1133023186號函修正第4、11點條文;除第4點條文自114年1月1日實施外,自113年5月3日生效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01.01
一百十三年五月三日修正第4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