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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133106495號函修正全文9點;除第2點條文於114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自113年6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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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8)北市社障字第1083083363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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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6)北市社障字第10631117300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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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障字第10443913400號函訂定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5-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9 月 10 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133106495號函修正全文9點;除第2點條文於114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自113年6月6日生效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01.01
113年06月06日修正全文9點,第2點條文自114年01月0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