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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動字第106306320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5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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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產業動字第104314841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10-3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06 年 04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動字第106306320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5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