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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奉臺北市動產質借處首長核定下達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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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臺北市動產質借處(109)北市質借人字第1093004841號函修正全文21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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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臺北市動產質借處(105)北市質借人字第105304555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2-202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6 月 30 日
民國 111 年 11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奉臺北市動產質借處首長核定下達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