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13300695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2點;並自113年6月19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
1. 中華民國105年7月11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5)北市原社福字第105305544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0點;並自105年7月12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2-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7 月 11 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13300695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2點;並自113年6月19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