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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北市陽院人字第1136002036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3年6月2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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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6月7日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107)北市陽院人字第1076000110號函修正第12、13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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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6年10月6日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106)北市陽院人字第10630373300號函訂定全文2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12-2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10 月 06 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北市陽院人字第1136002036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3年6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