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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6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都築字第106378160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10月20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02-301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10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06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都築字第106378160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10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