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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108)北市安健人字第1083002401號函自108年7月12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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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2月6日奉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首長核准下達訂定全文22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6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2 月 06 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108)北市安健人字第1083002401號函自108年7月12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