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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人字第1136024101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3點;並自113年6月2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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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111)動保人字第1116015432號函修正第7、8點條文;增訂第23點條文;原第23點條文遞移為第2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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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109)動保人字第1096022070號函訂定全文23點;並自109年1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2-202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9 年 10 月 28 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人字第1136024101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3點;並自113年6月2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