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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北市衛醫護字第1045438310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溯及101年11月2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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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北市衛醫護字第10437539403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溯及103年10月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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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302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北市衛醫護字第1045438310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溯及101年11月2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