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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畜牧獸醫
中華民國93年9月30日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101490216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附件一、附件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三條

    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依農藥性質分為下列三類:
    一、化學農藥類:包括有機化學製劑及無機鹽類製劑等。
    二、生物農藥類:包括天然素材、微生物製劑及生化製劑等。
    三、其他類農藥。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農藥之理化性、毒理試驗項目如附件一、附件二
    ;第三款所定農藥之理化性及毒理試驗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
    於政府公報。

  • [附表]
  • 附件一-農藥理化性試驗項目

  • 附件二-農藥毒理試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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